中国检验检疫出境电子监管系统(简称“电子监管系统”)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推进“大通关”建设而开发的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
根据检验检疫现行的法律法规,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把检验检疫工作前推到出口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以过程监督、项目检测、风险分析、关键控制、系统保证与符合性验证为基础,通过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数据监控,实施对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资源共享与数据及情况的采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超前控制与闭环反馈控制,在此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质量检测、质量预警、质量修正、质量评定和质量判断活动。充分利用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现有资源,建立与CIQ2000全面衔接、适用于所有出口报检企业和商品、适用于不同发展经济水平地区和检验检疫机构的中国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融合“电子申报”和“电子放行”,形成完整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达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概括起来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标准和风险预警管理信息系统,为检验检疫活动提供支持,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
(2)建立企业及产品管理系统,实现许可、注册、备案、登记等的电子化管理。
(3)结合企业分类管理等活动,对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从而提高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
(4)完善监督管理系统,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到控制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中去,从源头抓产品的质量,实现出口产品监管工作的前推。
(5)建立企业出口产品生产批的监督管理系统,合理选择过程监控项目和参数,规范企业端数据采集,通过数据监控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对在线数据、实验室数据等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采集,通过数据关联实现对不合格产品的可追溯,并实时调用所采集的信息,完成生产批合格预评定。
(6)建立出口产品合格评定系统,在出口产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信息,完成产品合格判定工作。对于生产过程监控系统范围内的出口产品,实现报检批与生产批的综合批次管理,将企业出口报检信息与企业生产监控信息有机关联。
(7)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实现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全面分析和快速反应机制,解决CIQ2000未能解决的质量分析问题,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8)建立电子监管系统的抽样评定规则库(包括企业抽样规则库和CIQ抽样规则库),实现对企业抽样的管理、评定以及CIQ验证抽样的管理和自动提示;支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
(9)实现电子监管系统与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并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其他系统进行充分整合,以推进出入境检验检疫全过程的电子化进程,形成一个完整的检验检疫电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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