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考试内容: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范围包括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是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确国际条约、协定、对出入境的货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出入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手段的总和。
国家主管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法检商品: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公布《法检目录》,目录所列为法检商品,即实行《目录管理》
2.法检以外进出境商品: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以抽查方式予以监管
3.特殊及重要商品:按合同约定,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货到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
(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见下表) 法律依据 检验检疫内容 方式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动植物检疫 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货物、运输容器以及口岸辖区的公共场所、环境、生活设施、生产设备所进行的卫生检查、鉴定、评价和采样检验 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