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提交登记申请。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建议书规章范本》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储存出口烟花爆竹。
2.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进口国以及贸易合同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其标准检验。
检验检疫机构对首次出口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应当实施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测。对长期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品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的检测。
3.检验检疫机构对异地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和监管采用产地检验与口岸查验相结合的办法。凡非本地直接出口的且以集装箱运往口岸出口的烟花爆竹,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领《出境货物通关单》。
4.对在产地直接报关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5.盛装出口烟花爆竹的运输包装,应当标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和出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