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准货物(A.T.A.Goods,Admission Temporaire Temporary Admission Goods. A.T.A是法文和两词的第一字母的组合)是按照本国立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准许暂时免纳关税及其他税费,并保证在限期内复运的特定货物。他的特点是:1.货物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暂予免纳关税及其他税费;2.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3.期满后要按原状复。
二.我国现行对暂时进境货物的
1.申报。暂时货物的收货人必须填写“货物单”一式三份,并注明“暂时货物”,连同货物清单和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文,向地海关申报。暂时的品在前,展出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将有唛头、件数、重量、名称、规格、价格等内容的品清单一式两份,译成中文,向展出地海关申报。展品运抵境地时,展出单位应向进境地海关递交展出地海关核准签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转关货物申报单》,连同其他有关单据,向进境地海关申报。下列货物申报暂时,还应交验有关部门的证明。
(1)无线电器材--检验中国商检机构在单上加盖的印章或检验证书;
(2)动植物--交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单上加盖的检疫放行章;
(3)药品--交验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
(4)食品--校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采样证明》或在单上所注采样日期的标志。
2.提供担保。对于经过申报和海关核准的暂时货物,申报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应付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认可的书面担保后,准予暂时免领货物许可证和暂时免纳税款。
3.查验放行。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货物,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十九条规定&ld
quo;应但接受海关查询,海关查验时,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
暂时货物在办完向海关申报、接受查验、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但是,对暂时货物的放行,不等于结关,而是标志着海关对进境暂时货物进行后续进行后续监管的开始。暂时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自进境之日起到办结海关手续复运出境时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按照我国海关规定,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货物(或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暂时货物,只能用于特定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移作他用。对特定种类暂时货物,海关有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暂进货物办理了复运手续,或者不复而向海关办妥了手续并缴纳税款后,海关始对该项货物终止监管。
4.我国暂时货物的范围。我国规定暂时货物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或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我国境内的货物。具体货物:
(1)来华拍摄或与我国境内单位合作拍摄影片、录象带、图片、幻灯片而运进的摄影器材、胶卷、胶片、录象带、车辆、服装、道具等;
(2)来华进行体育竞赛、文艺演出而运进的各种器材、道具、服装、车辆、动物等;
(3)来华进行工程施工、学术技术交流、讲学而运进的各种设备、仪器、工具、教学用具、车辆等;
(4)货样、广告品和举行会用的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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