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打单→递单→经办关员审核→科长审批→按规定报关长审批的报批→签发退税联→出单。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企业打单:对须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报关单,企业凭海关已签章的出口报关单第四联(报关单位存查联)到机关服务中心打印报关单证明联。
(二)递单:
1、所须递交单证:
(1)《海关业务报核表》
(2)《出口报关单退税联申请签发表》,注:该表必须有企业的法人签名,企业盖章必须使用公司章,企业报关专用章无效。
(3)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和复印件(企业盖章)。
(4)对于货物总值超百万美元以上的出口货物申请退税的须填写递交《深圳海关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报批表》。
2、分类递单:
以上单证企业按出口报关单货物总值大小用透明的文件夹夹好分类递单。分类原则如下:
(1)先按手册编号分类:属不同合同的报关单分开填写《签发表》。
(2)其次按货物总值大小分类:10万美元以下,10-50万美元,50-100美元,超百万美元的报关单分开填写《签发表》。
(3)企业按《签发表》所填写的报关单号码,将相应的报关单证夹在透明文件夹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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