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入境邮寄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邮寄物。
2、入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
3、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4、食品、化妆品。
5、废旧物品、有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6、可能引起生物恐怖的可疑物品。
7、入境邮寄物所使用或携带的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8、属于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出入境物品或须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方可出入境的物品。
9、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条约规定,需实施检验检疫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