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问:按照香港法律,在香港报关的限期是多少?
香港海关答:根据香港法例,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必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天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报关表。如果没有递交所需报关表或者在报关表上故意虚报或罔顾后果填报不准确的资料,均有可能被检控。
有读者问:14天的报关限期是怎样计算的?
香港海关答:是以进出口日期的次天作为第一天起计14天,包括其间的公众假期。但如第14天刚好是公众假期,或者遇上台风(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悬挂)、黑色暴雨讯号悬挂,则该限期可延迟到不是公众假期,也没有台风或黑色暴雨讯号悬挂的下一天。
有读者问:怎样递交进出口报关单?
香港海关答:电子报关单必须通过香港政府指定的服务供应商递交。服务供应商也可以替有需要人士把纸张报关资料转换为电子信息传送到港府。现在港府指定的服务供应商为“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为了引入竞争,港府也委聘“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进出口报关单的电子递交服务。进出口商家向服务供应商登记后,便可利用其提供的前端服务配套,例如用户软件或网上电子报关表格,把需要的资料编成规定格式的信息。加上有效的电子签署,电子报关单便可传送到服务供应商的系统。如果报关单符合格式要求,得到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接纳,系统就会发出“收妥信息”的信号给报关者,报关单的电子信息也会即时传送到港府的系统。报关企业将会与有关的服务供应商结算所需缴交的政府报关费及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费。
如果报关单不被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接纳而需要退回,系统便会发出“错误信息”给报关者。报关商家必须作出适当处理后再递交报关单。必须注意,任何未能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日内递交的报关单都要缴付逾期报关罚款,以及有可能被检控。
有读者问:能够递交纸张报关单吗?
香港海关答:可以。上述两家服务供应商可以通过分布本港各区的服务代理网络,提供把纸张报关单资料转为电子信息的资料。进出口商家只需填写一份特定的纸张报关授权表格,服务代理便会将填写在表格上的资料转为电子信息,经有关服务供应商再传送到政府。但纸张转电子信息服务是要收取额外服务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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