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检验检疫机构对某些经常出口的、非易腐烂变质、非易燃易爆的货物予以接受预先报检,这样既有利于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防止内地的不合格货物运抵口岸。
一、申请办理预报检的范围
1.整批出口的货物
对于已生产的整批出口货物,生产厂已检验合格及经营单位已验收合格,货已全部备齐,堆存于仓库,但尚未签订外贸合同或虽已签订合同,但信用证尚未到达,不能确定出运数量、运输工具、唛头的,为了使货物在信用证到达后及时出运,可以办理预报检。
2.分批出口的货物
需要分批装运出口的货物,整批货物可办理预先报检。出口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式装运出口时,可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逐批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放行手续。放行时,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登记栏内对货物的数量
予以登记核销。
二、申请办理出境货物预报检的程序
(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二)提供相关的随附单据
1.生产、经营部门的厂检结果单原件;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3.出口货物生产企业与外贸经营单位签订的购销合同;
4.如外贸经营单位已经与外商签订了外贸合同的还应提供外贸合同。
(三)检验检疫机构对预报检的出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四)正式对外出口时,报检单位到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凭《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办理查验放
三、对出境货物进行预报检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境预检的样品应能代表报检的整批货物,检验检疫人员应按规定抽取代表性样品;
2.换证放行的时间。经预检合格的出口货物应在规定的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办理换证放行手续, 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的,应重新实施检验检疫;
3.申请办理换证、放行手续时,应持《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原件方可办理;
4.对预检货物应做好批次管理。做到:标记及批次清楚、堆放整齐、保管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