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配额管理
1.出口配额管理形式(理解)
我国出口配额管理可分为被动配额管理、主动配额管理形式。
(1)被动配额管理,是指由于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并通过政府间多、双边贸易协定谈判,要求出口国控制出口数量,从而出口国对这类出口实施数量限制,称作被动配额管理。被动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纺织品。设限国有美国、加拿大、欧盟国家和土耳其。根据《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纺织品被动配额全部取消,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
(2)主动配额管理,是指国家为保证出口符合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对部分重要出口商品实行的一种出口配额管理。出口配额可以通过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分配。
(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进口关税配额是指对货物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配额以内的进口货物,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货物则征收附加税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