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成交方式都是FOB,今天突然有个朋友问到CNF下如何申报退税,于是总结如下:
企业出口货物无论以何种价格方式成交,在申报退税时一律按出口货物离岸价(FOB)申报。如企业出口货物不是按离岸价成交的,“征免税”申报仍按成交价格进行申报,但是在进行退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离岸价(FOB)申报,在退税数据录入时必须将“发票”金额修改成离岸价(FOB)申报。
在报关时候,需要注明运费项,在开出口发票时候,把CNF和FOB的价格都打上,这样即可。
朋友问我,那何不把CNF报关时直接写成FOB,这样可以多退税。在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单单一致,如果全部报FOB,则提单显示为运费到付,而不是运费预付,这样客户在提货的时候还要再付一次运费。我想这样的生意应该只有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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