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减免税货物进口前必须按要求办理项目的备案手续。
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应按如下要求填写:
1.申请海关/代码:指企业申办减免税手续的主管海关,海关代码可向办理窗口咨询。
2.项目统一编号:属于1998年1月1日后的鼓励项目,填写《项目确认书》的项目统一编号(如C33513500012);其他项目,无须填写,备案时计算机自动生成。
3.项目名称:《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内容或填写企业的经营范围。
4.企业代码:按海关报关登记本上的10位企业编码(若无不必填写)。
5.企业名称:向海关申请办理备案和征免税手续的货主单位的规范名称。
6.企业种类/代码:指企业的经济类型,从以下选择一种:
1-国有 2-中外合作 3-中外合资 4-外商独资 5-集体 6-私营 7-股份制 8-其他
7.合营外方:外方公司名称。
8.外方国别(地区)/代码:与海关计算机系统参数库的国别或地区代码一致(独资企业除外)。
9.投资比例:中方与外方的投资比例的百分比(中:外,如40:60)。
10.合同协议号: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如合同未签定可不填写。
11.征免性质/代码:
从以下选择一种:科教用品401 技术改造403 残疾人413 远洋渔业417 中外合资601 中外合作602 外资企业603 贷款609 鼓励项目789 自有资金799 救灾捐赠801 扶贫、慈善捐赠802 国批减免898 内部暂定998 例外减免999。
12.项目批文号:
指减免税项目的批准文件号,如三资企业的,填写外经贸委或计委等批复文件的文号。
13.立项日期:
新成立外资企业按颁发批准证书日期填写,外资企业增资项目按增资批复日期填写;内资项目按批复文件签发日期填写。。
14.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有《项目确认书》的,以确认书中项目执行年限和截止时间为准;没有《项目确认书》的,以经营年限为准,填写具体年月日。没有具体月日的,开始与结束日期分别取1月1日和12月31日。
15.审批部门/代码:
填写《项目确认书》的审批部门及代码,即项目统一编号的前4位;结转项目不填写。
16.项目性质/代码:
从以下选择一种:合资A 合作B 独资C 外国政府贷款D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E 国内投资基建F 国内技改G 外资研发中心H 中西部优势产业项目I 中西部外商再投资L。
17.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按《项目确认书》的本栏目内容填写;其他项目不填。
18.投资总额:指经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核准的项目投资总金额。
19.币制/代码:指投资总额的币制。
20.用汇额度:
经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进口设备总金额,以美元计算;有《项目确认书》按确认书的本栏目内容填写。
21.减免税额度(美元):
海关填写,指经海关核准的可以享受减免税的额度,以美元计算;有《项目确认书》的项目,应按《项目确认书》上用汇额度确定减免税额度。
22.减免税额度(数量):海关填写,指经海关核准的可以享受减免税数量额度。
23.计量单位:可不填。
24.项目单位所在地:项目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
25.联系人及电话:指企业到海关办理征免税手续的经办人员的姓名及电话。
26.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7.申请单位签章:项目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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