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
航空快递的运输单据(POD: Proof of Delivery)是一种其他运输方式所没有的特殊单据。交付凭证一般有四联,即发货人联、随货同行联、财务结算联和收货人签收联。POD相当于航空货运中的分运单,但它有收货人签收联而不同于分运单。其作用比普通空运分运单的作用要多。
邮局收据(Courier Receipt)是由邮局在收受对外寄发的包裹、样品、单据等物品后盖邮戳后交给邮寄人的收据凭证。它是一种最简单的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交货和收货凭据。
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使用注意事项:
1.单据名称(Title)
单据名称不一定要显示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的字样或“POD”的字样。
2.快邮公司的名称(Name of Courier Company)
必须显示快邮公司的名称,比如“EMS”“UPS”等。如果信用证中已指定了快邮公司,那么必须提交该快邮公司的收据。
3.收件人(Receiver)
必须是记名的收件人,应显示详细的地址。
4.装运日(Shipment Date)
邮据上出现的“取件日(Pick-up date)”或“收件日(Receipt date)”均视为装运日。
5.签发人(Signer)
由快邮公司盖章或签发或以其他方式证实。
6.费用(Charge)
如果信用证要求快邮费用预付,则该单据上显示该费用由收货人以外的一方承担即可。
7.更正处(Correction)
快邮收据上如有更改之处,应有出具人的小签或印章。
8.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在同一发货地,同一天多次快件专递,不视为分批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