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2)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3)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4)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5)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本科大四在校生或在读研究生、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6) 获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7) 获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本等级培训;
(2)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接受本等级培训;
(3) 大学本科三年级在校生或高职、高专在校生,接受本等级培训。
*特别说明*
(1) "本专业"指的是申报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相关专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国际贸易"和其它专业(物流方向);2、所学课程中必须有"物流"课程,并成绩合格(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2)"相关工作"是指申报者本人对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管理等岗位的作业过程予以直接管理或对其作业流程予以设计规划的岗位。该工作经验和年限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给予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培训登记表和考试报名表上予以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