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到铁路托运货物,不只是和铁路货运职员打交道,实际上也是和铁路货运规章制度打交道。铁路是现代化运输系统,运输生产组织严密,规章制度周全。就货运营业方面而言,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除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外,还要共同执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及其引伸的一些规则和办法,如《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办法》、《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统一过境运价规程》、《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等。这些规章办法,规定了用户托运货物的程序、办理手续,与用户的切身权益有直接联系,因此用户有必要大体上了解办理托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在享受铁路货运营销服务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一)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
现行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整车适用于大宗货物;零担适用于零星货物;集装箱适用于精密、贵重、易损货物。
托运人可以依据货物数量、性质、状态、形体等特点加以选择,达到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的目的。
(二)按一批运输办理的条件
铁路运输货物以批力单位。“一批”就是一个运输单位,也是承运人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一个单位。一批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装卸地点必须相同(整车分卸的货物可以例外)。
整车货物以一车为一批(但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可以每一车组为一批),零担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货物为一批,集装箱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集装箱数为一批(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情况不能按一批办理:
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
3.根据货物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4.保价运输货物与非保价运输货物:
5.投保运输险与未投保运输险的货物;
6.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三)货物运输合同
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托运人与承运人应签订运输合同。大宗整车货物的运输合同可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并提出月度铁路运输计划。其他整车货物可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作为运输合同。整车货物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四)货物运单
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是一种签订合同的要约行为,即表示其签订运输合同的意愿。按货物运单填记的内容向承运人交运货物,承运人按货物运单记载接收货物,核收运输费用,并在运单上盖章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双方即开始负有法律责任。货物运单格式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运单,右侧为领货凭证。运单和领货凭证背面分别印有“托运人须知”和“收货人领货须知”。每批货物填写一张货物运单,根据栏目要求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翔实正确,文字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使用铅笔或红色墨水。内容如有更改,在更改处须加盖托运人或承运人印章证明。
(五)委托书
托运人、收货人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托运人、收货人是法人,与铁部路门办理运输手续履行其权利义务时,可指定法定代表人(或称法定代理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应凭托运人、收货人出具的”委托书”(格式如下),与承运人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
委 托 书
兹委托 为 之代表人,在你站办理有关货物托运、领取 一切权利和义务。
此致
车站
委托权利和义务有效期间:
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章)
住 址.........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