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运企业只是联合运输的一个分支机构,联合运输包含联运企业的业务又不仅仅限于联运企业的业务,联运的发展和联运企业的出现,是发展联合运输的客观需要,也是交通运输向专业优化发展的重要标志。联运企业的功能工为旅客、货主服务又为运输企业的集散服务。
联运的种类可按不同的要求进行划分:
联运按其对象,可以分为货物联运和旅客联运;按其各种运输工具的组合,又可以分为水陆联运(包括:铁路、水路联运、公路、水路联运),铁公联运,水陆空联运等等;联运从地域概念来分类,可以分为国内联运和国际联运。在同一运输方式中,由于各运输企业分散与独立经营的特点,也可以组织江海联运,江河联运,江海河联运等。
我国在货物联运中,按照运送凭证通用性程度的不同以组织联运方法的不同,通常又区分为干线联运和干、支线联运。
1、干线联运,系指按照道部、交通部联合颁发的《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范围内办理的铁水联运,是大宗物资联运的主要通路,它具有批量大、运距长等特点,全国有统一的规则,统一的运价。通过统一的联运运单,衔接各运输环节,做到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票到底,负责全程运输的联运。这个干线铁水联运网,现已遍及全国5.3万公里营业铁路的4000多个车站,与沿海、长江以及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川)等6个省的主要内河(海)航线的97个港口(海)航线的97个港口(其中:海港26个、长江港口31个,其他内河港口40个)一起,组成了铁水干线联运网。基本上沟通了全国除西藏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区。由水运系统组成的联运港口228个(其中:海港43修筑 江港口78个,其他内河港口107个)。
干线联运的基本方法:按照全国统一的《联规》办理,主要实行全程制定一个运输计划,对整车(整批)联运货物,均由发运(起运)地点的港、站受理,运输计划逐级上报,由交、铁两部平衡批准后下达执行;承运手续由起运港、站一次办签发联运票,一票贯通全程;运杂费用,实行承运时一次收清,路、港、航运输企业内部分段相互结算;索赔和理赔,由到达港、站为代表负责受理,查明责任以及统一处理赔偿。
2、干支线联运,系指铁水干线与地方公路、水路之间的;联运,包括目前正在推广的江苏联运"乡邮化"方式在内的县、箱联运形式。由于地方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比较负责,各省、市、自治区的运价不一样,所以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比较具体的联运规则,联运的运送凭证只能在全程运输中的局部区段内或地方运输企业、联运企业间通用,或通过联运企业中转换装业务来组织实现。
干支线联运的基本方法:干支线联运工作,目前主要是通过 各地的联运企业,兼办联运的运输企业以及各港、站等基层运输单位联合组成的恶办公室,通过代办中转业务来实现衔接两程以上的联运。国家经委、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颁发了《关于发展联运进行运输改革,为搞活商品流通服务的意见》和《联运工作条例》,都对开展联运工作 的方针、政策、内容恩等作了原则规定,号召全国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发展联运事业,以城市为中心,积极向县城、乡镇延伸组成联运网络。各联运企业间开展代理业务,对货主受理政整车(整批)、零担(零星)货物,实行一次托运,一次结算,上门取送,全程负责;向运输企业办理托运、中转、领取手续。另外对集装箱联运、旅客联运、运输协作,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联运的几种形式 目前无论是联运企业或是联合运输办公室(有的地方称"最新合运输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联办""联指")在组织各种联运工作中,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
1、疏散型
在干支枢纽地设有联办(或联指),但支线的各县尚没有联运企业的情况下,由联办与干线运输企业签订疏运合同,与支线各县的货主签订送达合同,负责代办铁、江、海等干线的到达港、站物资,并为货主代办向公路、水路等支线的运输企业托运送货到家。
2、集散型在干支枢纽地设有联运企业或联办,但在支线经济吸引范围内各地尚未建立联运企业的情况下,由支线枢纽城市的联运企业或联办负责为货主代办公、水等支线运来的货物,并向铁、江、河等干线托运;也代办铁、江、海等干线到达港站的货物向公、水等支线托运,送货上门。
3、线条型
在干支线枢纽城市设有联运企业或联办,同时在经济吸引腹地内支线上的一部分县(市)也有联运企业或联办的情况下,各联运企业相互沟通联运业务,形成一条联运线。这种联运型比上述疏散型和集型已向前跨了一步,枢纽地联运企业已不光对联运签订合同,并与支线运输企业和干支的各联运企业联办联运业务。
4、网络型
在干支线枢纽城市有联运企业,并在其经济吸引范围支线上的县(市)普遍设联运企业,联运企业之间相互沟通联运渠道,组成联运服务网络。称为网络型。在这样的网络中,不管经过几程联运,通过各联运企业之间的组织,相互工办中转运输业务,对华货主来说,可实现"一次托运,一次结算,上门取货,全程负责",在承运企业间实行"代办托运,分别起票,分段计费,相互清算"等方法。
上面我们讲了联运的类型,具体组织何种形式,要根据所在地区的联运企业的多寡,各联运企业具备的仓储、场地、机工具设备及换装手续等条件而定,并做到:
1、发展联合运输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要加快联合运输的发展步伐。
2、任何单位都不得利用职权,垄断货源,铁路、公路、水路和民航等运输企业要积极支持联运企业的工作,对其代办托运、中转的货物要及时安全运输。
3、联运企业要做到运输迅速、安全、经济、便利,坚持"薄利多服务"的原则,合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滥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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