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货运代理人为了承揽生意,吸引货主,往往采取垫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方式,而这一点恰恰被个别货主钻了空子。个别货主往往在前几票业务中积极付费,表现出具有良好信誉的假象,在获取货运代理人的信任后,在随后的某一大票业务中由货运代理人垫付巨额费用后,人去楼空。
货主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可能会虚报、假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以及数量,当货运代理人(包括报关行)代其报关后,经海关查验申报品名、数量与实际不符时,货运代理人可能首当其冲遭受海关的调查和处罚。
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由于货物不便查验,货主可能会实际出运低价值的货物,而去申报高价值的货物,并与收货人串通(或者收货人就是该货主或其关联企业)伪造出具假发票、假信用证、假合同,当货物到达目的地,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无单发货后,发货人凭正本提单向货运代理人索要高于出运货物实际价值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