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因为各自成本结构不同,除必须依照IATA(国际货运协会)规定之基本运费区分:MINIMUM -45KG, +45KG 以外,另可自行决定其所能接受但是得依据每次进仓(以每一单MASTER AIR WAY BILL为计价单位)之最低要求重量,分别以+100KG,+500KG,+1,000KG以上,给予货运代理企业不同之优惠折扣费率。
因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小货与大货拼装时,如果45KG的货,合拼在+100KG的MAWB单子中,货运代理企业对航空公司所付之运费可享受+100KG以上的优惠费率,而货运代理企业也将其中之差额酌量与客户分享,如此出口商便可在运费上有着相当程度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