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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海运进出口税费

时间:2021-07-20人气: 作者: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税费。依法征收税费是海关的重要任务之一。依法缴纳税费是有关纳税义务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报关员必备的报关常识之一。进出口环节税费征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国务院制订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一、关税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税是一种国家税收。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其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关税的重要作用由关税的基本属性所决定。虽然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关

  税的作用并不完全一致,但它的基本作用都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是为了维护主权,推动国家经济建设。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关税可以被分为很多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主要应掌握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其他常见的几种类型。

  (一)进口关税

  1.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种类

  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

  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准来看, 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 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从价税应征税额二货物的完税价格X从价税税率。

  从量税 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胶卷和冻鸡等进口商品征收从皇关税。从量税应征税额二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复合税 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两者混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有利于关税作用的发挥。我国于1997年10月1日起对录像机、放像机等4类进口商品使用了复合税。

  复合税应征税额二货物的完税价格X从价税税率+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滑准税 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按其价格的高低分档并依此制订不同税率,依该商品的价格高低而适用其不同档次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也称滑动税。

  (3)从征收进口关税的主次程度来看,进口关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正税即按税则法定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是由于一些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一种进口税,一般具有临时性。世界贸易组织不准其成员方在一般情况下随意征收进口附加税,只有符合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才可以征收。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这是中国制订的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中国的为倾销。反倾销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其税额不超出倾销差额。我国目前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2001年8月16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税号29031200,纯度≥99%,下同: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额二海关完税价格X反倾销税税率。

  此外,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品征收栅rJ关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特别关税是为抵制外国对本国出口产品的歧视而对原产于该国的进口货物特别征收的一种加重关税。中国1992年3月8日第二次修订发布的《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

  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等,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1年6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一律在原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特别关税税额二关税完税价格X特别关税税率。

  (二)出口关税

  一国海关以出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为鼓励出口,世界各国一般不征收出口税或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出口。2003年我国海关对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等37个税目的出口商品按法定出口税率征收出口税,对37个税目中的23个税目的出口商品实行暂定出口税率。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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