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如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等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制订舱单,订舱单用下货纸根据货主提供的委托单制作。需要填制的项目有:SHIPPER、CONSIGNEE、NOTIFY 、POR、MARKS&NOS、QUANTITY、DESCRIPTION OF GOODS、GROSS WEIGHT IN KILOS、MEASUREMENT、TOTAL。
2、打制完上述内容后,注明运输条款。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在订舱单的右上角打上代理人的电话、传真,并加盖代理人方章,送至配载的船公司。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审单
收到货主正式单据后进行审单。
1.单证必须齐全。货主必须提供的单据有:
a.合同副本(售货确认书、形式发票)
b.正本装箱单至少一份
c.正本发票至少一份
d.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
e.出口货物如需海关监管条件还必须提供相应证件。
2.单据应从以下方面审核:
a.尺码、重量是否一致。
b.金额以及币种是否一致(合同金额不小于发票金额)。
c.合同号,发票号是否一致。
d.正本单据不许有任何涂改。
六、排计划
1.接到船公司集港通知后,取回下货纸。
并在集港前一天下午3时前,电话同港务局货运科做集港计划,制下货小条(一式三联)。
2.同时:联系单,转报关单据。转至报关行的单据有:
a装箱单
b发票
c合同
d委托报关协议
e报关单
f下货纸
g联系单(一式两联)
h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证件
*下货纸:在前述订舱单的基础上,在相应的位置补充船名、航次、提单号,货物描述需用中文加以标识,报关只需提供装货单收货单留底联,每一联的右上角都应加盖代理人方章。下货纸装货单应盖有该条船船代的签章。
*联系单:联系单是代理人与报关行联系的单据,上面列明代理人转给报关行何种单据及份数,将单据转至报关行前,应填好一式两联的联系单,单据转至报关行后,其中一联应有报关行相关人员的签字,以备存档
七、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另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八、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九、退关改配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十、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十一.确认提单。
1.缮制提单前应注意货主有无特殊要求,一般情况下,货主都会在委托中注明。
2.如要求在提单中显示“SHIPPED ON BOARD”签单时,应注意上、下签章(其中之一应签在SHIPPED ON BOARD 旁边)。
3.如果涉及倒签、预借,应事先与船公司确认好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应填制好保函传真给货主,让其加盖公章,返回后再由代理人提供给相关船公司。
十二、签单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