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付款方式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空邮寄交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采用信汇方式,由于邮程需要的时间比电汇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笔资金,所以信汇汇率低于电汇汇率,其差额相当于邮程利息。
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如果规定凭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则由预付行把商业汇票和各种单据用信函寄往国外收款,进口商银行见汇票后,用信汇(航邮)向议付行拨付外汇,这就是信汇方式在进出口结算中的运用。进口商有时为了推迟支付贷款的时间,常在信用证中加注“单到国内,信汇付款”条款。这不仅可避免本身的资金积压,并可在国内验单后付款,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
信汇凭证是信汇付款委托书,其内容与电报委托书内容相同,只是汇出行在信汇委托书上不加注密押,而以负责人签字代替。
在办理信汇时,汇出行出具由银行有权签字人员签发的银行“信汇委托书”,然后用信函寄往解付行,解付行凭此办理有关款项的解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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