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上进行签署的手段。由于一般都在票据的背面进行签署,故称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如付款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有偿付责任。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叫做票据流通,背书分为 “空白背书”、“特别背书” 和“限制背书”。空白背书是背书人在票据上只签名,不写明接受人姓名。
空白背书也是要背书的,不要和TO ORDER搞混了。
TO ORDER意思是“凭指示(放货给某人)”, 既然要‘指示放货“,那么就要通过背书来完成指示动作,因为指示提单的转让都是通过背书这种形式来体现的。谁来背书?当然是Shipper托运人啦,也就是通常的卖方在提单的背面作空白的背书以达到转让提单, 使其流通的目的.
而且这种提单的流通性最强. 如果直接寄给国外客户的话,他凭你空白背书的提单正本(全套中的一份即可)就可以去提货或转卖他人而不需要在作背书. (按照国际海运惯例,全套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每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卸货港,承运人向提单受让人交付货物,回收一份正本提单后,其交付货物的责任已经履行,其余各份提单均失去效力。)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