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结汇是指居民个人把从境外获得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的外汇收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或者特许货币兑换机构,外汇指定银行或机构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等值5万美元(含)。
1.捐赠款结汇: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结汇: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结汇: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结汇: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结汇: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结汇: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7.职工报酬结汇: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8.境外投资收益结汇: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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