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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将成为制度创新高地

时间:2021-11-23人气: 作者: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在最新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意见》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不搞政策洼地,而是要着力打造制度创新的高地。

《意见》共提出了十个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

“这些改革举措的共同特点是比较精准务实,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卢向东表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这次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开展试点不是为了“栽盆景”,而是要多育良种、移植全国,促进我国营商环境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卢向东解释说,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一方面是因为这6个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比较大,同时这6个试点城市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这6个城市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也兼顾了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在这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

北京市副市长王红介绍说,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北京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力争率先建成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制度创新,为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和方向,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出了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将有利于促进北京市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二是聚焦综合授权,赋予北京市更大自主改革空间。三是聚焦痛点难点,解决企业办事创业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表示,“一网通办”是上海首创的政务服务品牌。在营商环境的创新试点工作中,上海将充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例如,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由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用户为中心转变。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一体化办理。同时,围绕试点工作中营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准入机制要求,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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