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建设,接连迎来重大政策红利。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特别措施》包括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即以海南作为全国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先手棋,支持海南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
“《特别措施》将有力完善自贸港政策和制度设计。”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自贸港研究中心副主任蔡振伟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海南要聚焦“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将“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并聚焦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十个重点领域的扩大开放。《特别措施》紧密贴合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和制度需求,其中,多项举措为全国率先实施,将成为重点扩大开放领域的重要配套政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充分体现自贸港“率先突破”“敢闯敢试”的特点。
蔡振伟认为,《特别措施》大幅放宽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准入限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在海南落地,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集聚。例如,教育领域准入放宽的举措将有力推动“国际教育创新岛”的建设,种业领域的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将加快海南“南繁硅谷”的建设进度,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的创新将进一步推动海南医疗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因此,《特别措施》将极大推动海南自贸港主导产业发展。
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扩大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给予33条金融政策支持。
“《意见》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深改的四梁八柱,对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和夯实金融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符蕾说。
《意见》专门提到“支持海南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符蕾大胆预测,未来将会有一个千亿级的租赁产业在海南形成。海南租赁业将迎来新机遇,租赁公司也将在船舶、航空等领域迎来风口。
4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12项财税政策已经出台了9项,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境外展品的免税政策,以及允许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等3项政策出台。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介绍说,海南自贸港法呼之欲出。海南省正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全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立法,争取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目前已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初步统计,目前已发布政策文件110多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介绍说,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可谓是“鸿蒙初辟”。
在一系列政策作用下,各类生产要素加速向海南聚集。2020年,海南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005家,同比增长197.3%,占近10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50%,创建省以来新高;该省实际使用外资3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0%,实现连续三年翻一番。2020年,海南新增市场主体增长30.9%,新设企业增长113.7%。今年春节后,落户海南的人数出现“井喷”,2月18日至3月11日,省外户籍迁入海南省人数8118人,同比增长148.64%。
目前,海南自贸港建设非常紧迫。
“2021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实施之年,海南正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蹄疾步稳推进自贸港建设各项工作。但也必须看到,距离海南自贸港2025年前实现封关运作的目标仅剩3年多的时间,自贸港的制度框架正在逐步完善,还需加快政策和制度设计。”蔡振伟表示,随着我国签署的各类双边、多边自贸协定的生效,自贸港“零关税”的政策窗口期有限,特别是RCEP协定有望于明年正式生效实施,届时将对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红利带来一定的影响。
蔡振伟建议,海南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各项自贸港政策与制度的出台实施,尽快落实各项早期安排。还要加强制度集成创新,确保每项政策能够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保障政策可落地、可操作、能用活,以丰富的实际案例作为自贸港政策优势的最佳宣传,加快各类市场主体和项目落地,取得更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