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成立9年的名企滴滴刚刚在纽交所挂牌上市。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发布通报,认定“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据了解,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就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了网络安全审查。滴滴此前还回应称,将认真整改,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滴滴须重视合规‘生命线’。经营工作做得再好,没有打好合规基础,也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在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看来,当前我国法律日益完善,对企业合规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想要行稳致远,务必要建立合规体系并有效实行。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孙勇介绍说,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当前相关部门对App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和用途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导,而滴滴仍延续过去的做法进行经营,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显然未达到相关要求。”孙勇认为,此次对滴滴的审查,显现出相关部门对各类App侵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大监管的决心。
在刚刚过去的6月,工信部就曾通报过291款侵害用户权益App。其中,重点督促用户反映问题较多的实用工具、学习教育、生活出行、求职招聘、运动健身等五类企业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大对App弹窗信息关不掉或者未显著提供关闭功能标识,开屏信息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至其他页面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直接带来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孙勇表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提到了“大数据杀熟”的处罚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滴滴平台涉嫌大数据杀熟、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也跟平台的行业垄断地位有一定关系。“当前我国正加快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滴滴下架事件也提醒各大企业应加强合规管理,在企业内部形成合规文化。对主要业务关键环节应及时自省自查,规避法律风险。”孙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