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14日表示,中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
他在当天举行的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上说,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中国共设立270多家仲裁机构,累计办理仲裁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决纠纷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众多领域。
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各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手段,在中国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中,重要性日益凸显。
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表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贸仲委,是中国最早设立和最具代表性的常设仲裁机构,长期以来,广泛开展国际仲裁交流合作,持续推广仲裁领域有关国际条约适用,积极探索最佳仲裁实践,为推动国际仲裁治理体系建设不断贡献力量。
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是维护仲裁公正的坚实基础。自2015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等司法文件,提出支持国内仲裁机构与境外仲裁机构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三特定”临时仲裁制度,支持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等创新举措。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影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涉及航运、贸易、投资、服务等领域的商事纠纷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仲裁信息化、数字化、便利化加速发展。
“仲裁程序繁复、仲裁效率降低、仲裁员利益冲突等问题,仍然是制约仲裁发展的短板。”高燕指出,要积极采用能够提高仲裁质效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手段,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变革催生国际仲裁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