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彤彤的锦旗,金灿灿的大字,是荣誉,更是“三长会商”联动机制的成功实践。11月29日,李某专程到山西省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不推不拖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赵树理调解室,对调解员的细心耐心和不推不拖的工作作风给予赞扬。而此案的成功处理也得到了山西省司法厅、省政法干部学院、省调解学院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7月21日,突如其来的强降雨将李某家位于嘉峰镇张山村老圪堆山的坟墓冲毁,棺材毁坏,尸骨散落。李某认为是位于上方的某养鸡场在修建时改变了原先雨水顺山势自由扩散而流的情况,雨水倾泻集中导致其坟墓受损。养鸡场负责人认为,李某家的坟墓损坏主要原因是由于连续强降雨,雨水集中而冲毁的。二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李某便将通往养鸡场的道路堵住,给养鸡场施压,希望能解决。“要不是你们的耐心劝说,估计到现在,这个事情还解决不了,说不定,我还把事情给捅大了。太感谢你们了!”事后,当事人对调解员这样说道。
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指派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通知司法所、村委介入调解处理。因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调解21天仍无结果,为防止事态升级恶化,及时启动“三长会商”联动机制,嘉峰派出所、司法所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调解两次后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判决,当事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并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举旗定向,纲举目张。该案的成功处理离不开“三长会商”联动调处机制,今年10月底,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三长会商”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是晋城市公安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总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将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融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局中的重要举措,是因地制宜践行“枫桥经验”,最大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创新运用。
“三长会商”机制旨在通过加强“一庭两所”对接,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成立“3+N”(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妇联、民政、治保会、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网格员、专职村干部)联席会商小组,建立矛盾纠纷流转衔接、联合化解、周通报、月研判、法律宣传、业务培训“六项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联调、优势互补的机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沁水县嘉峰派出所作为首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组建了“警+司+民+N”调解团队(“警”由经验丰富的民辅警和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心理疏导人员组成;“司”由司法所、法庭等司法人员组成;“民”由群众威望高、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N”由各村、各企业调解委员会等人员组成),认真落实“三长会商”机制,依托“赵树理调解室”,坚持推进“三治”融合,以 “要树理、也要树礼”为理念,以“五先五后”、“四理六象”、“三环七步”为方法,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实践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三长会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使命。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晋城公安机关将持续以“三长会商”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掘借鉴以“赵树理调解室”为代表的优秀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健全多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全市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推动“枫桥经验”晋城实践落地开花,为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建设再添新动力。(郭学良牛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