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最前沿,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双循环结合点。前海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尤其是在对标香港以及国际最先进的营商环境、法律规范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这些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新华集团主席蔡冠深在论坛上表示,包括前海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应对标欧盟的相关做法。
蔡冠深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欧盟实现了不同主权国家之间服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达到区域融合一体化的最高水平。他认为,相比于一国之下的粤港澳大湾区,11个中国城市之间的要素流动及人员往来便利,还不及欧盟,这当中的差距恰恰是粤港澳大湾区需要提升的巨大空间。拥有自贸试验区的前海与香港的合作共融可为今后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具体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展开:
一是在港深金融规则对接方面取得突破。因为金融联通百业,且对大湾区内企业发展形成制约的情况比较突出,香港这个全球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坐拥8200多亿元人民币资金池的功能远未能发挥好。为此,前海可尝试为粤港澳金融业划定共同遵守的最低标准试点,按照共同标准来审批跨境金融服务,允许资金在更大范围内双向流通,支持金融人才和信息自由流动。而香港可以通过前海,为大湾区创科企业提供不同规模的IPO服务。
二是以完善的法律服务为深化融合提供保障。当前粤港澳法律制度衔接存在的障碍,主要体现在技术和操作层面。例如,港澳与内地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广东九市执业的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即便已取得我国律师执业证书,港澳律师执业范围仍受到限制,对律师北上执业的积极性造成影响。
三是以科技创新加速粤港澳合作进程。在三地科技创新合作方面,目前比较突出的难题有以下几项:粤港澳科研资金管理方式差异大,跨境使用监管政策存在差异,在资金用途、经费报销以及事后审计等方面难以对接;项目协议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科研文档的模板标准不一;三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加之管理体制不同,容易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科研项目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不足,不利于对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不利于采用国际通用的同行评议机制;未能赋予港澳科研人员与内地技术人员同等的技术决策权。
四是前海需要进一步对外开放。目前,前海的创新举措主要以程序性创新和便利化创新为主,对CPTPP、欧盟等国际高水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议题的研究、对接和试验不足。这需要前海加快由适应规则到创新规则、引领规则的转变。
五是推动前海与香港的医疗卫生合作。建议在前海率先建立粤港澳医疗绿色通道,推动前海可免税使用已适用于香港的药物、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大型医用设备。借助香港的医疗优势和人才,在前海成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机构,监管跨境医疗特区的营运,推动医疗同业对接和进口药械合作。
六是简化科技人员出入境通关流程。目前的出入境通关流程与科技人员出席科研活动所需的同城化通勤不相适应,建议试行更为便利的通关查验模式,例如发放自贸区绿卡等等。
七是大湾区内地城市在税制方面,与香港相比偏高偏重,不利于集聚全球化创新资源。
八是香港专业人士在获取内地资格方面仍存在较大障碍。建议探讨在中央授权下,自行设计只适用于自贸区的专业资格认可程序,考核内容无需重复考核相关专业知识,只针对当地法规的应用问题。
“欧盟融合的经验是由点到面,先易后难,从具体实践到法律制度,通过大量的容错试验和不断完善,最终建立了成熟发达的市场。这也是我国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 蔡冠深说,自贸试验区的高水平开放关系到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双循环的效果,应该努力去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