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商品的送检和验收,是进口商的首要工作。
一些商品入关后即可直接入库。如果要转运到别的港口去,还须另找承运人。有时候,进 口商也把进口商品直接运到内陆港卸货,但这便在目的地的海关办理入关手续。 放在外贸区的货物是不能进入海关的。
只有货物的所有人、采购人或特许的代理人可以办理入口。如果提货单的抬头是空白的 ,可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可进口凭证。如果是空运的,空运单也是可进口商品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将货物运进港的承运人即被视为:业主,凭承运人证书办理进口。有时 候,也可以用装箱单、提单的复印件作为右进口商品的凭证。
办理进口包括两方面的程序:第一,提出可以在海关监视下交付货物的单据;第二提出供 计算关税和作为统计资料的单据。这两个程序的全过程都可以通过电脑自动化电子系统来完成。
货物到达美国港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延期的许可,必须如期向该地区管理部 门提出进口单据。这些单据包括:
进口货物清单,即海关表格7533;或直接交货的申请和特殊许可,海关表格3461;或按地 区管理人员要求的其他表格。
装箱单
允许进口所需其他单据。
如果这些货物在海尖监视下按照进口单据交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港口提交消费品 进口汇总表和关税押金。
办理进口必须向海关提供保证金证书。这种保证金用于交纳各税款和可能发生的罚款项目。保证金可以通过美国的担保公司担保,用美国货币或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支付。
如果雇用了报关代理人,也可允许代理人使用保证金,交纳各种税款格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