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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业务环节

时间:2021-07-12人气: 作者:
在入境地海关清关的进口货物,大致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接单接货一货物驳运进仓一单据录人和分类一发到货通知或查询单一制报关单、预录入一检验、报关一送货或转运。(见图2一1) 

  一、接单接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也随机到达。运输工具及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公司(即机场货运站)从飞机卸货后,将货物存入其海关监管库(一级海关监管仓库)内,同时根据运单上的收货人及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若运单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为海关及民航总局共同认可的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则把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的货物交给该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海关监管仓库为二级海关监管仓库)。 

  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与机场货运站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总运单核对实际货物。若存在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的现象,应及时告知机场货运站,并要求其在国际货物交接清单上注明,同时在舱单数据中做相应说明。若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向机场货运站索要商务事故记录,作为实际收货人交涉索赔事宦的根据。 

  二、货物驳运进仓 

  一级航空公司代理公司与机场货运站单货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即根据货量安排运输工具,驳运至该一级货运代理公司自行使用的海关监管仓库内。 

  三、单据录入和分类 

  为便于用户查询和统计货量的需要,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海关授权的数据录入公司,负责将每票空运运单的货物信息及实际入库的相关信息,通过终端,输入到海关监管系统内。 

  一般按集中托运货物和单票直单货物,按照不同发货代理、不同实际收货人、收货人所在的特殊监管区域(如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进行单证分类。 

  集中托运货物需要对总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分拨,对每一份分运单对应的货物分别处理。单票直单货物则无需分拨。 

  四、发到货通知单 

  单据录入后,根据运单或合同上的发货人名称及地址寄发到货通知单。到货通知单一般发给实际收货人,告知其货物已到空港,催促其速办报关、提货手续。到货通知单需要填写的项目有:公司名称、运单号、到货日期、应到件数及重量、实到件数及重量、合同号、货物名称、是否为特种货物、货运代理公司业务联系人及其电话等。 

  五、制报关单并预录入 

  制单就是缮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格式见附件一)。制单的依据是运单、发票及证明货物合法进口的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制单一般在收到客户的回复及确认,并获得必备的批文和证明之后方可进行。不需批文和证明的,可直接制单。 

  报关单上需由申报单位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贸易性质(方式)、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别(地区)、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码、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等。 

  在手工完成制单后,将报关单的各项内容通过终端输入到海关报关系统内,并打制出报关单一式多联(具体份数按不同贸易性质而定)。完成电脑预录入后,在报关单右下角加盖申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关单连同有关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并随附批准货物进口的证明和批文,由经海关认可并持有海关签发的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 

  六、进行商品的相关检验 

  根据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性质,按照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商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等。上述检验前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格式见附件二),并到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报检报验。 

  报检报验一般发生在报关前,即“先报检报验、后报关”。报检报验时,一般需由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并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报验员证件的报验员,凭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正本或复印件),向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报警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查无误后,或当即盖章放行,或加盖“待检章”。如是前者,则单证货物可转入报关程序,且在海关放行后,可直接从监管仓库提货;如是后者,则单证货物可先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放行后,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货物进行查验,无误后方能提货. 

  七、进口报关 

  进口报关,就是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过程。 

  报关是进口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任何货物都必须在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放行后才能提出海关监管仓库或场所。把报关称为一个过程,是因为其本身还包含许多环节,大致可分为初审、审单、征税、验放四个阶段。 

  (一)初审 

  从总体上对报关单证作粗略的审查。它一般只审核报关单所填报的内容与原始单证是否相符,申报价格是否严重偏离市场平均水平(海关建有商品价格档案库),商品的归类编号是否准确,报关单的预录入是否有误等。也就是说,初审只对报关单证作形式上的审核,不作实质性的审查。 

  如果报关单证在形式上符合海关要求,负责初审的关员就在报关单左下角的“初审”一栏内签章,以示初审通过。 

  (二)审单 

  审单是报关的中心环节,狭义的报关就是审单。海关的“报关”窗口也是履行审单的职责。审单是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对报关单证进行全面的、详细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报关单所填报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及金额与批准文件所批注的是否一致;确定关税的征收与减免事宜,等等。 

  如果报关单证不符合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则不接受申报。可以通关时,审单的关员则在报关单左下角的“审单”一栏内签章。 

  (三)征税 

  不管货物是否应该征税,征税作为报关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必须经过的。征税关员的职责是根据报关单证所填报的货物名称、用途、规格、型号及构成材料等确定商品的归类编号和税率。如商品的归类编号或税率难以确定,海关可先查看实物或实物图片及有关资料后再行征税。若申报的价格过低或未注明价格,海关可以估价征税。征税部门除征收关税外,还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税及免税货物的监管手续费等。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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