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提供锂电池测试摘要从2020年1月1日起,电池制造商和分销商必须按照联合国标准提供,这一新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的锂电池和含锂电池的产品。
UN38.3测试摘要要求的锂电池有:
1、单独的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UN3480,UN3090);
2、装有锂电池的设备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UN3481,UN3091);
3、除此之外,UN3171锂电池驱动的车辆或UN3166装有锂电池的燃油车辆也需提供测试摘要。
UN38.3测试摘要内容包括:
1、电芯、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名称(如适用);
2、电芯、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联系信息,包括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以便获取更多信息;
3、测试实验室的名称,以及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以便获取更多信息;
4、专有的测试报告识别号;
5、测试报告日期;
6、关于电芯或电池的描述,至少包括:
(1)锂离子或锂金属电芯或电池;
(2)质量;
(3)额定功率或锂含量;
(4)电芯/电池的外观描述;
(5)型号;
7、已进行的测试及结果(及格/不及格);
8、组装电池测试的参考要求,如适用(i.e.38.3.3(f)和38.3.3(g));
9、《测试和标准手册》修订版作为参考,以及对该修订版的任何修订(如有);
10、签字,包括签字人的姓名和头衔,以证明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UN38.3试验概要准备资料
委托单位、生产单位、测试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首次申请时需要);
基本信息等,并填写开案申请表;
锂电池生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声明(有效期内,首次申请时需要);
原UN38.3报告(及比对报告与必要的授权书)。
除此之外的其它方面:
1、适用类型:包含单独的锂金属或锂离子电芯和电池组,以及装有这类电池的设备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这类电池;
2、报告分区:对每个种类的锂电池及制造商,以及测试实验室的不同,都必须分别的单独提供试验概要;
3、获取对象:任何个人,商业实体,监管机构,消费者,运输商等都有权利获得试验概要;
4、获取途径:由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还可以从网络上获得电子版的报告,试验概要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内容与电池实物一致;
5、报告编写:应以锂电池生产商作为试验概要的编写主体,也可由UN38.3的测试机构辅助或进行编写;
6、使用文宇:目前尚未要求,但对出口至海外,以及其它国家销售和监管的需求,应使用英文撰写,或使用英文加中文双语编写;
7、其他锂电池:由锂电池驱动的电动车UN3171,或含有锂电池的混合动力车辆UN3166,其中的锂电池也需要提供”试验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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