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减免税申请退税
业务描述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政策,已缴纳税款的,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退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减免税申请退税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减免税申请退税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证照有效、表单内容完整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办结(不含国库办理时间)。
减免税申请退税报送资料:
1.退税申请书(企业纳税人需加盖单位公章 )4份;
2.纳税人退税书面申请书 1份;
3.《减免税批复通知书》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资格认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份;
5.缴纳税款的所有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6.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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