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区分:
美国将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统称为“运输中介”,但两者间存在本质的区别。我国借鉴了美国的管理方式。
第一,身份不同。无船承运人是承运人,要承担运输责任;货代只是代理人,受他人委托办理服务事务。因此,无船承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有自己的提单,而货代没有。
第二,收费方式不同。货代收取的是服务费,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同时又需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并向其支付运费,赚取两者的运费差价。因此,是否赚取运费差价,是判断经营者是否承揽了无船承运业务的重要依据。
业务范畴:
根据《国际海运条例》,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
根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