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对货运委托书和“海运出口业务结算单”
1) 时确该客户基本操作步骤
2) 询问客户是否有特殊要求
3) 必须确定几点:成本和卖价(有亏损订舱的,需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向订舱);付费方式(PP/CC);出HB/L还是MB/L;出B/L时,MB/L和HB/L的付款方式尽量保持一致,如做PC需要申请同意
2. 与发货人初步沟通
1) 货物准备情况,确定大致装柜时间
2) 装柜方式A。内装 B.门到门
3) 报关文件准备情况,最晚送达时间
二. 向相关一代订舱
1. 缮制委托书
1)出具本公司提单:
注意事项:(1)美国线定舱特别注意中转港和目的港(MLB/AWE),港口限重的要求。
(2)标明合约号。
( (3)用合约定舱时,需套用大品名,若需要申请加品名,必须告知商务部,并确保合约在开船日之前生效
2) 出具非本公司提单
我司托单直接根据客户货运委托书缮制,注意事项同上。
2. 向定舱代理传真托书后,及时电话跟进,确认对方配载有及时收到托单。
3. 拿到定舱代理给的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和三联单
三. 装柜
1. 门到门服务:
步骤一:与客户沟通货手实际准备情况:
步骤二:确定装柜时间和地点,询问装箱联系人、联系方式;
步骤三:交设备交接单给车队
步骤四:车队安排好拖车后,要求车队提供箱封号及司机手机号,便于跟踪箱子。
2. 仓库装柜(内装):
步骤一:收到货运委托书后,立即传真送货通知书给客户,并通知仓库;
步骤二:交设备交接单送到仓库,及时提箱;
步骤三:与仓库保持沟通,及时装箱;
注意事项:(1)船名,提单号,港口,箱型必须正确(以场站收据为准)
(2)注意中转港代码的填定
(3)拿到退关通知后,及时联系仓库或车队,尽量避免产生额外费用。若已经产生,则以书面开式立即通知客户确认。
(4)与车队书面确认,集卡车要求必须到达工厂的准确时间。并在规定时间之前,与工厂、车队确认集卡车是否能准时到达,并通报相关同事。
四. AMS申报/确认B/L
船开前3个工作日为AMS截止时间,在此之前,必须与客户确认B/L上各项条款、数据,按船公司(或同行)要求的格式及时发送。
必须向客户明确指出 AMS申报的重要性,若发生延误或更改,及时与客户确认费用。
五. 报关(前提:确保集装箱进港区)
1. 预审报关资料
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发票,箱单,核销单)
注意事项:(1)在报关单上填上中文品名(需要经客户确认!);查海关HS编码,初步审核品名归类是否正确,是否有特定的监管条件。
(2)图章是否齐全,如:报关委托书上的公章、法人章、核销单上的条码单、
公章,报关单上的报关专用章。
2. 让报关行来取报关资料
注意事项:(1)提供报关资料时,在报关单上填定箱号,箱型。
(2)报关资料送出要有签收(需要登记核销单号码及送出时间)并及时跟踪
报关情况与结果。
(3)客户有特殊要求的,要及时与报关行联系。
3. 如遇查验
1) 及时告知客户,传真查验通知书给客户。
2) 查验完毕,需重新提供查验箱的封号,及时反馈查验结果和费用。
六. 跟踪集装箱上船
具备条件:箱子已进港,放行的场站收据已送港区配载
注意事项:(1)舱们紧张和节假日期间,提醒船公司确保此货物务必上船。
( (2)有特殊情况,及时与部门经理沟通。
七. 出具提单
1. 出M B/L
与船东(或同行)按时确认MB/L、费用。船开后,若有月结协议的,及时取单;
若无,通知对方及时开票,填定付款申请书后,交由计费审核、付款买单(注意我司
发票抬头是否开正确!);船开后2个工作日之内制作最终的业务联系单(经业务员
确认),打印D/N,复印B/L,一起交由部门经理。B/L流转至计费负责放单。
2. 出H B/L:
集装箱上船的,立即打印提单,制作帐单,传真给客户作最后的确认。船开后2个工作日之内制作最终的业务联系单(经业务员确认),打印D/N,发B/L,并流转至计费。由计费负责放单。(另一方面,取MB/L程序与1同)
注意事项:(1)客户要求预借、倒签提单、电放提单,需提供保函,并单票确认!
(2)操作人员不能直接放单!
(3)去美国的货,OCEAN B/L若为PP,不能做电放!防止货被提走,我司失去主控权!
八. 发票
对于需要及时开税务发票的客户,提请客服经理审核各应收款,提请财务开票;对于需要在对帐结束后才开票的客户,则由计费与客户对帐完成后,通知财务开票。
九. 代理/PRE-ALERT
美加航线:在船开后尽早将H-B/L,INVOICE 传真经代理,正本M B/L及相关文件寄至海外。
近洋航线:在船开当天交H-B/L,M-B/L,INVOICE传真给代理。
十. 文件归档
一个月整理一次档案,要求归档文件文件必须是非传真纸。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必须留底。
注意事项:文件归档要便于日后自己和他人查找!
十一。退核销单
船开后3-4周,催促报关行退单。取回登记后,交由计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