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运提单的性质及作用
1. 提单是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承运人已经按提单的内容收到货物。
2. 提单是货权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3.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所订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托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承运人和货方运输方面争议、纠纷的法律依据。
4. 提单是托运人凭以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的主要单据之一,并且在运输业务的联系、费用的结算和对外索赔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 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按货物是否装船分类1.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或Shipped B/L)。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全部装上指定船舶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必须注明装运货物船舶的名称,明确表示货物已装船,并写明装运日期(即签发提单的日期)。在目前出口业务中所见到的信用证,除了集装箱运输使用运输单据以外都要求提供已装船提单。这是因为,凡已装上船的货物既不会在装运港再卸下又不会改装其他船只,这样对收货人来说,有按时收货的保证。故而信用证中一般均规定提供已装船提单。UPC500第23条款II项规定,当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具体船只的提单。
2. 备运提单。备运提单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由于备运提单表示货物尚未装船,能否按时装运及到货时间都没有保证,因此,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备运提单。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一般也不予接受,不过,当这种提单经承运人加注“已装船”字样,并注明船名和装运日期后,就成为“已装船提单”而为银行所接受。应该指出的是,当交易双方使用的是FCA(货交承运人)或CPT(运费付至)或CIP(运保费付至)贸易术语,而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并未规定必须提交“已装船”提单时则卖方提交备运提单应该是可以的,因为这三种贸易术语下,双方风险的划分是当货物交付承运人后,即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二)按货物的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类1.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一般未经过加添表示货物或其包装不良的批注,或虽然有批注,但不影响结汇的提单。国际航运公会于1951年提出允许清洁提单上有下列三种内容的批注:一是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例如,只在提单上批注:旧包装、旧麻袋等等;二是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付责任。如批注:“对货物生绣免责”等等或“对货物或包装破碎免责”等等;三是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的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国家或组织所接受。清洁提单是买方收到完好货物的保证,也是提单转让时必备的条件。2.不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货物表面或包装状况有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例如,提单上批注“包装不固”“包装残旧玷污”“5件破损”“短装10箱”“铁条松散”等词句后,便成为不清洁提单,根据UPC500第32条款B项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不清洁提单,否则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三)按运输过程中需转运分类1.直达运输提单(Direct B/L)。直达提单亦称为直航提单,系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而直接驶达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内仅列有装运港和目的港港名,无“中途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等批注。如来证规定货物不准许转船,卖方必须取得承运人签发的直达提单,银行才接受办理议付货款。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从装运港装货的轮船,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需在中途港换转另外船舶所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有的注明“在××港转船”(with transshipment at ××)字样,也有的仅注明“须经转船”(with transshipment)即可。根据UCP500第23条规定,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将接受包括海运全程运输的转船提单。对于集装箱、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仍接受包括全程运输的转船提单;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含有承运人声明保留转运权利条款的提单,银行仍可接受。一般认为,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的提单,仍属于直达提单。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中途转船会影响到货时间,增加费用和风险,故买方一般不愿转船,只有在无直达船或直达船较少时才订立此条款。因此,一般合同或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船。3.联运提单(Through B/L)。联运提单是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起运地签发的运往最终目的地并收取全程费用的提单。这种提单用于海陆联运、海河联运或海空联运。它如同转船提单一样,货物在中途转换运输工具,由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下一程承运人办理。联运提单经第一程承运人签发后,以后其他的承运人取出按照此提单履行义务而不再另外签发提单。应当指出,联运提单虽凶手全程运输,但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中规定,只承担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的货损责任,货物从他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后,他按船舶经营性质分类的责任即告终止。
(四)按船舶经营性质分类1.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提单是指经营班轮置办的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提单上列有详细的运输条款。2.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 /L)。租船提单是指船方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注有“一切条件、条款和免责事项按照某年某月某日的租船合同”或批注“根据××租船合同出立”(Subject to charter party)字样。这种提单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银行或买方在接受这种提单时,通常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以了解提单和租船合同的全部情况。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