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塔再次成为舆论热点,1.5438亿元的广告位尘埃落定,受益于此,广州财政瞬间有4600万入账。有专家认为,拍卖城市广告位是一种城市经营理念,关键在于拍卖所得的财政收入要专款专用,要用于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
拍卖所得财政收入要专款专用
广州塔作为城市地标性建筑,要公然登上商业广告,这一事件似乎让市民难以接受。有人认为,挂上广告后,广州塔会变得更加价值连城,这会被人质疑有钱没文化,对于广州的城市形象有损害。但历史上,在地标建筑上做广告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在1925年7月4日,上千霓虹灯组成的“CIIROEN”(雪铁龙公司)字样出现在巴黎埃菲尔铁塔上,并一直持续到1934年,这被视为世界广告宣传史上的成功典范,更将雪铁龙这一法国汽车品牌传播到全世界。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认为,户外广告拍卖,是一种城市经营理念。但是,他强调,政府从这些户外广告拍卖所获得的财政收入应该用于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
据了解,此次拍卖将出让10个户外广告点位使用权,包括广州塔、白云机场、南方报业集团大楼、海心沙观众看台等多座著名建筑物在内,使用期仅5年的拍卖底价总和就达4.424亿元,截至目前,已有7个提前批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共拍得3.6872亿元,纳入财政的金额就高达0.71404亿元。
对于此次的户外广告拍卖事件,有舆论认为,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是在想办法增加财政收入,这才想起拍卖广告位,违背了前两年的户外广告拍卖禁令。对此,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谈锦钊认为,政府从房地产、城市公共环境有偿收入中取得经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拍卖广告使用权无可非议。但是他也说:“拍卖所获的财政收入要专款专用,收支合法合理、清晰明确可追溯。”
广州塔上的广告 要有助于增加城市软实力
据了解,此次拍下广州塔广告位的是广东百合蓝色火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而广州韩后是第一个与其合作的品牌,这也意味着未来登上广州塔的将是一个化妆品产品。那么,广州塔上可以放什么类型的广告,不可以放什么类型的广告呢?
华南城市研究院地产文化研究所所长钟炬认为,广州塔如果要上广告,应免费宣传代表广府文化的产品和品牌,增加广州的软实力。但是他也强调,不反对广州塔做广告,但反对在广州塔上拍卖广告位。他说:“中轴线不仅是城市物质文明的象征,还是一个城市的精神文明象征。广州塔就相当于广州的文昌塔,其能力大于一般的建筑物,拍卖广告位就等于政府在告诉市民应该先利而后义。”
“广州塔是地标建筑,如果可以设广告,广告做得好不好应该交给市民评议,不能完全由中标企业决定,否则容易污染人们的视觉,也降低城市品位。”胡刚说道。
谈锦钊则认为,广州塔出让使用权不得侵犯公众权益,不得违反公共道德和正常风俗习惯,另外,出让公共物品使用权要有时限,有受众人群的限定。他说:“比如在广告黄金时段不能播放影响小孩成长健康的内衣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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