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2日讯 日前,中欧碳排放交易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全国碳交易市场初步将纳入5+1个行业(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和航空服务业)的年排放量在2.6万吨以上的企业,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涉及三十亿~四十亿吨。
全国需要多少碳交易机构?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 蒋兆理
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6年为前期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把所有工作按照施工图推进。
2016年~2019年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检验碳市场这个“机器”的运转情况,但不会让“机器”达到最大运行速度,而是逐步加大力度。
目前7个试点已建立完整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培养了首批中国碳市场参与方,在碳交易各项要素的设计上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一、二级市场共交易配额2896万吨,成交额12.8亿元。
目前,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5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基本完成2013年度的履约工作,履约整体表现良好。但试点仍存在很多不足,比如部分政策规则设计存在缺陷;部分企业意识薄弱、配合差;政策约束力不足;政策和市场透明度有待提升;市场活跃度较低;市场监管有待完善等。
因此,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必须理顺法律法规、企业参与、碳排放数据精准性等问题,也要处理好全国市场和现有7个试点市场的关系。例如,法律建设关系到碳市场的水平,建设全国碳市场,必须确保法律层级足够高,法律约束力足够强;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管制措施的有效性。
未来碳市场不能只有一至两个交易机构,但也不能交易机构“遍地开花”。欧盟的碳交易市场涉及的企业数量不多,碳排放量也不算太大,但保存了8个交易机构,这些机构各司其职、运行有序。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的碳交易市场,大致需要7个~10个交易机构为碳交易服务。现有的7个试点市场的交易机构,今后完全可以成为全国市场交易机构的组成部分。
为何要给碳定价?
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司长 普莱特尔斯基
气候变化导致了高成本,因此在采取应对行动时应注意成本效益,这就意味着我们要给碳定价。这样做既是向污染宣战,也能够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促进绿色增长、发展绿色就业。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气候变化问题,目前已采取的措施避免了25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经验和理论都证实,拍卖方式优于免费发放方式。拍卖不会造成配额过度发放的风险,对减排也有更强的激励作用。但是在开始阶段可以利用免费分配来获取经验,形成基准,提供减排激励。毕竟没有企业会购买超出其需求的排放配额。
同时,拍卖还为投资减排措施创造了强有力的动机。最后,拍卖能防止暴利并实现创收,这些收入可以用于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怎样做好交易设计?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
碳交易市场是一个新兴事物,交易所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面临最主要的问题是管控单位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认知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在前期准备及履约过程中产生了消极行为。
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首先碳市场的制度建设及法律基础必须要有严肃性,从深圳相对有成效的履约情况来看,主要得益于对碳配额管理政策及相关办法的出台,企业不会有侥幸心理。
其次,重视碳排放量前期数据的收集,对企业加大培训,数据类型也要简化,注重企业权益。
第三,市场活跃性的提高,市场交易品种的丰富也会非常重要,碳金融方向的创新对碳市场交易的发展很有必要,在碳债券和碳相关衍生产品上应该有更多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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