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贸易是一个松散的概念,尚无确定的定义和界限。一般可以把对销贸易理解为包括易货、记帐贸易、互购、产品回购、转手贸易等属于货物买卖范畴,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共同特征的各种贸易方式的总称。
1.易货贸易
就严格意义而言,易货是指双方当事人间等值货物的互换,不涉及货币。
2.反购或互购贸易
在这种方式下,先出口的一方在其售货合同中承诺,用所得的外汇(全部或部分)购买对方国家的产品。
3.补偿贸易
由缔约的一方以赊销方式向对方提供机械设备,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项设备制造出来的产品,或其它产品。进口设备方用出售产品所得的货款,分期摊还设备的价款和利息。
4.转手贸易
这是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在记帐贸易的条件下,人们采用转手贸易作为取得硬通货的一种手段。最简单的转手贸易是根据记帐贸易办法买下的货物运到国际市场转售,从中取得硬通货。复杂的做法是在记帐贸易项下握有顺差的一方将该项顺差(实际上是在相当的逆差国家购买货物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以换取他所需要的商品或设备,然后由该第三方利用该项顺差在相应的逆差国购买货物,运往其它市场销售,收回硬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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