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正在火热进行中,“谷爱凌”“金博洋”“羽生结弦”等名将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也有不少人选择抢注相关商标,天眼查数据显示,“谷爱凌”商标申请信息达29条。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教育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灯具空调等。此外,多家公司曾抢注金博洋商标,当前状态多为“商标无效”“注册申请中”。此前,备受瞩目的日本选手羽生结弦商标也于2019年被申请注册,2021年注册成功,申请人为株式会社天狼星之队,国际分类涉珠宝钟表、日化用品。
为了制止这种恶意抢注之风,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查处力度。2021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对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等10类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并将涉嫌恶意注册商标申请相关案件线索转交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置。
去年奥运会期间,就有不少民众抢注了“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商标。2021年8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109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为目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会对这种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快速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有关公司和个人将奥运冠军姓名抢注为商标的做法,涉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可能会使公众产生认知混淆,可能会因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产生不良影响等,应不予核准注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说。
对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对于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姓名,其姓名与自身商业价值紧密关联。如其本人或经其授权后的授权人以其姓名申请商标,不构成侵权;如未取得授权而申请注册的,则构成侵权。如商标注册人未取得本人授权而进行抢注,并且有胁迫该姓名权权利人进行合作,或索要高额商标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行为的,则属于恶意抢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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