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赋予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也给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构成巨大挑战。”在日前举办的数字时代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国际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穹表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左晓栋说,随着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数据已经上升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但当前数据安全风险十分突出,严重威胁数字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为此,中国政府近年来大力加强数据安全法治建设,先后出台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并正在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为企业规定了一系列维护数据安全的基本义务,使数据安全合规成为企业发展红线。但由于数据安全是新事物,专业性强,具有十分突出的跨界特征,且法律法规体系十分复杂,使中小企业合规面临巨大挑战,这一问题应予以充分重视。
左晓栋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一些特殊对象或特定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作了专门考虑,授权国家网信部门针对三种情形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即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以及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从现实需求看,这里的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首先定位于中小企业。2022年的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需求清单已经发布,对制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国标以及自动化决策安全国标作了安排,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安全国标也已进入报批阶段,但只有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国标尚未提上议事日程。鉴于此,应尽快对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合规成本进行专题调研,对法律法规条款在中小企业场景中的实现方式提出指导,并加快形成国家标准或规范。
如何促进数字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张穹建议,一是要引导中小企业把握数字经济新机遇。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数据应用能力的同时,完善平台治理,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平等权益。平台治理体系应包括更丰富的参与者,打通治理壁垒,形成有机统一的治理体系,并不断优化平台治理模式。二是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打造对中小企业友好的营商环境、以惠企政策为牵引扶持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推进新基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基础设施、搭建技术与人才桥梁、多举措补充技术与人才短板、发挥数字化平台和网络的牵引作用、降低投资风险和创新融资形式等多方面。三是中小企业本身也要增强自我升级的能力,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大数字化人才吸引与培养,加深对数字技术的应用,构建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打造智能工厂,加强中小企业的合规培训,探索商业新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单立坡表示,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拥抱数字化转型,需要完善、及时、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之相匹配。云服务商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安全责任边界、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数据权属以及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品牌价值维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等,都为法律服务提供了新的研究领域和广阔的业务空间,值得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研究、积极应对。
单立坡还建议,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为广大中小企业打造全新的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创新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