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证书
水路客货运输船舶是以船舶装载客、货运行而完成在空间上产生位移。船舶营运时水路运输生产的基本环节。组织船舶水路运输生产营运,首先需要经过检验、登记,取得必要的船舶证书后,才能正式投入营运。
船舶证书时证明船舶所有权、船舶性能、船舶技术状态和营运必备条件的各种文件。证书的种类多,分为海运和内河运输证书、国内和国际间航行证书等。内河船舶必备证书有船舶营运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书、 船舶户牌、船舶检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船舶适航证书、船舶最低纳犬配员证书、防止油污染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船舶吨位证书、乘客定额证书、有的特种船还必须有特种船舶准运证书、危险品准运证书等。
船员配备
主要指船舶一切任职人员。
船舶操纵
根据驾驶人员的意图,船舶具有保持航向和改变航向的能力。
二、船舶维修及保养
船舶保养工作范围
主要是日常清洁、敲铲除锈、油漆工作和甲板设备的活络润滑等。
船舶保养检修分类
1、营运中保养检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航行日常保养:在航行中,对船体、舱室、救生设备、管系进行除锈油漆工作;对甲板机械、吊货设备、属具的检查、拆洗、调整、更换备件等。
航次到港保养:按保养日期规定,利用泊港时间,由船员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调整、通刷和清洁等工作。
船舶在保养检修作业时,应认真作好测量记录和损坏记录,妥善保管,作为检修或修船的原始资料。
2、停航保养检修:在营运条件下,不能进行的保养工作。以自修为主。如必要时可由船厂或者是船公司设立的维修点协作。停航检修周期按规定执行。时间安排与期限由船公司管理船舶机务部门决定;也可以由船公司根据所属船舶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3、船舶进船厂修理:分为航修、小修、中修、大修四类。主要是根据使用的时间和损耗的程度,其修理间隔期应尽量与船舶检验期结合进行。
航修:船舶在营运中发生影响安全航行的一般修理工程和一般事故修理,航修可利用航次在港停泊时间,由船公司设立的维修点协助进行,如遇到不能解决的工程应由船厂解决,必要时随船抢修。
小修:按主机运转小时,结合年度检修计划进船厂修理工程。机动船为7500~10000小时,非机动船3年,汽油驳、舱口货驳2~3年。
中修:按主机运转小时,结合“定期检验”进船厂修理工程。机动船为22500~30000小时,非机动船8~9年,汽油驳、舱口货驳6~7.5年。
大修:时间间隔6万~8万小时。对更机、更炉和重大技术改造部分等的船舶修理。
船舶保养检修计划编制
船舶保养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航次计划。
年度保养检修计划:船舶结合本船条件,参照保养检修周期表和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则,以及说明书制订,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月度保养检修计划:是以年度计划为基础结合月度营运计划和船体、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制定,经船务会通过后执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航次保养检修计划:是保证完成月度计划并消除运转中发现缺陷的作业计划,于每航次开始前编制公布执行。
三、船舶报废规定
老旧河船类型
2001年交通部制定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对船舶老化时间作了新的规定。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河船,分为以下五种
类型:
1、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河船;
2、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河船;
3、船龄在16年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河船;
4、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河船;
5、船龄在20年以上的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包括油驳)等,为五类老旧河船。
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一类、二类河船的强制报废规定是2001年5月1日执行,其他船舶的强制报废规定是2002年1月1日执行。1993年4月19日交通部公布的《老旧船舶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老旧海船类型
1、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海船;
2、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海船;
3、船龄在15年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船龄在12年以上的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海船;
4、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海船;
5、船龄在20年以上的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论、驳船等,为五类老旧海船。
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特种运输船规定
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散装水泥船、客滚船、滚装船、高速客船、省际运输普通客船,应当报交通部批准;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省内运输客船的,应当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购置外国籍老旧船舶或者以光租外国籍老旧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规定
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船舶必须符合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的船龄要求,其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专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认可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
[外贸知识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