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航班货物到达的各项处理工作。
(2)热情接待收货人,回答问询准确,使用文明用语。
(3)货物到达后,按规定及时发出提货通知,对急件货物应尽量采用电话通知。
(4)认真检验提货证明、证件,防止货物被冒领。发放货物时应逐件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给货主,并请货主在运单上签收。
(5)准确核算、收取货物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货物提取后及时销号,妥善保管单证。
(6)及时核对、清点库存货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到达库内单货一致。
(7)填写值班日记,将待办事项交接清楚。
2.到达接收查询员的工作要求
(1)托运人或收货人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查询货物的运输情况。查询时要求出示货运单或提供货运单号码、出发地、目的地、货物名称、件数、重量和托运日期等内容。
(2)对发货人或收货人的查询应及时给予答复。凡应当在当地查明的,必须在受理后2日内查明答复;凡应当向他站查询的,必须在当日(最迟次日)发出查询电、函。查询电文应当抄报上级业务部门,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
(3)凡发生货物少收、破损、短少和单货不符等不正常运输情况,接收站应当在飞机到达后2小时,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发电向有关航站查询,并做好事故记录,由装运站负责查明情况,答复查询站。在发出查询单或查询电报之前,应当先在本站认真查找和核实,确实没有时应及时发出。
(4)如果货物发生错运或错卸,造成差错的责任站发现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站查处。发现错收、多收货物的航站,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运回原出发站或直接运往到达站,并电告有关站。
(5)对他站的查询,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凡是电报查询的,应当在24小时内答复;信函查询的,要在3日内答复。
(6)查询工作一定要落实,业务量大的要有专人负责,业务领导要加强检查。查询电文的发出和答复,应当由经办人签字,并对查询和答复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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