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进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将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出口商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取得货款。
(2)出口商可以按时收汇。
(3)出口商可凭信用证通过打包贷款或押汇取得资金融通。
2、对进口商的作用
(1)可保证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保证进口商可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进口商可凭自己的资信及开证行对自己的信任,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从而取得资金融通。
3、对银行的作用
(1)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2)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信用证的特点:
1、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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