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证过期;
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3.受益人交单过期;
4.运输单据不洁净;
5.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
6.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
7.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
8.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
9.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
10.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
11.货物短装或超装;
12.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
13.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
14.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
15.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
16.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
17.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
18.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
19.汇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
20.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
21.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
22.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
所以在做信用证的合同,我们一定要慎重再慎重,每一条每一个字母的核对单据上的要求。力求没有信用证不符点,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客户,要不然无法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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