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实施和执行的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 PVOC 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该程序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
一、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装箱单、产品检测报告、PVOC申请表
二、资料审核
三、资料审核通过后,安排检验日期
四、检验通过后,客户提供商业invoice、装箱单,安排出证
坦桑尼亚标准局(TBS)实施了一项新产品合格评定方案,以控制某些类别的进口货物。根据该方案进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需要一份合格证书(CoC)。
从2012年2月1日开始,对合格(PVoC)标准方案进行预出口验证。新的PVoC合同从2015年5月1日开始。PVoC的目标是确保所有进口的受监管产品在装运前都符合坦桑尼亚的技术法规(即坦桑尼亚或其他经批准的国际标准)。由PVoC合作伙伴发出的合格证书(CoC)应提供清关。
a)确保产品质量、健康、安全、环保
坦桑尼亚人,这反映在受管制产品的范围内。
b)尽量减少通过不安全和不合格的货物进入坦桑尼亚的风险在出口国家实施合格评定活动。这是否有助于确保消费者不受不安全和不达标的影响而坦桑尼亚的制造商则没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竞争。
c)禁止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
d)通过消除
在到达入口点时进行验证
e) PVoC方案的指导原则是基于技术第5条贸易壁垒(TBT/WTO),要求技术上的要求。适用于外国产品的标准也必须适用于国内工业产品。
1、进口商
确保他们的供应商熟悉进口产品的质量要求载有受规管产品的货物,须附有整合(CoC)。
2、出口商
确保货物在装运前符合质量和法规要求进行测试并从指定的PVoC合作伙伴那里获得必要的CoC。
关键特性
每一批进口货物,包括受管制的产品,都应是附有由PVoC国家颁发的合格证书(CoC)之前的办公室(由经授权的PVoC承包商操作和管理的办公室)装运。
需要PVoC证书,以确保顺利通关出货量在坦桑尼亚。
PVoC证书确认产品符合坦桑尼亚相关规定技术法规和/或批准的标准。
可通过三种途径出口受监管的产品
关于出口商类型和装运频率
根据产品风险评估和产品注册方案进行检验为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限度的展示灵活性遵守经批准的技术法规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提供箱单,发票。
第二步:寄送样品,对产品进行相关检测。
第三步:审核通过之后安排验货,具体验货要求会有专人与您对接,以保证企业一次性通过验货。验货主要是目测,检查产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目的港要求。
第四步:验货完成后即可出货,提供最终的箱单,发票盖章文件,签发PVOC/co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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