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还有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按进出口状态分:
2.按表现形式分:
(1)纸质报关单;
(2)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使用性质分:
(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
(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贸易报关单(浅黄色)。
4.按用途分:
(1)报关单录入凭单;
(2)预录入报关单;
(3)电子数据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 出口货物报关单。
1.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6.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
7.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8.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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