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实填写《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进口食品化妆品验收制度、缺陷食品召回和货物流向管理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自理报检,须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5.外地收货人如委托代理报检单位提出申请,须提交相关委托证明;
6.仓储库房平面图、房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7.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1)国外发货商提供产品清晰完整的正标、背标图片,以及明确以下产品信息:品名;品牌;橄榄果采摘年份;酸度;反式脂肪酸含量;原产国;贮藏方法;生产商;国内总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营养成分等。
2)中文标签制作须参照《2011年标签通则》;
3)国外发货商须在发货前将设计好的中文标签贴在产品瓶壁上。
1)企业所进口的商品属于大宗农产品备案管理的,要先到《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进行备案。
2)企业使用本单位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许可证管理平台,进入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系统,网上录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的全部内容,经检查无误后,点击发送到商务委。
3)商务委外贸运行处进行初审、复审(特殊商品报商务部复审)。
4)复审通过后,企业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报送商务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在领证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字。
5)将申请表与材料及许可证一并报送外贸运行处审核、签字,加盖"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
6)企业将许可证第1-3联取走,第4联与申请表及材料一并退回商务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存档。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注:如北京商务委规定有变动,以实时规定为准
1.办理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表
2.办理食品中文标签备案证书
3.国外客户发货到国内口岸
4.提供食品货物相关资料换单报关
5.海关出税单向海关缴税
6.口岸商检人员安排现场查货
7.商检人员抽样送检化验
8.商检化验结果出来后安排放行
9.国内派送给到客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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