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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调解优势 做好司法衔接

时间:2022-01-14人气: 作者:

在1月11日召开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研讨会暨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二批专家聘任仪式上,十位来自中国、日本、美国的国际知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成为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二批专家。

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主任蔡晨风介绍说,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成立虽然只有3个月,但10位专家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制定了国内首个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的商事调解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争议调解规则》。其次,在包括第四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分论坛在内的各种论坛、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大力宣传用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争议。

此次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研讨会的多位发言嘉宾均认为,作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孔祥俊分析说,知识产权争议的调解至少有四个优势:一是可以使当事人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它比较容易化干戈为玉帛,尤其是它能够把侵权转化为许可;二是有些纠纷可以产生溢出效应,通过解决一个具体纠纷可以把相关纠纷都解决掉,调解有更大的灵活性,更有效率;三是保密性比较强,这对当事人很重要;四是在国际平行诉讼方面也有很多的独特优势,跨国平行诉讼初期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白热化的争夺,后期调解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袁晓贞回忆,“我们曾经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案子,通过调解,实现知识产权(不限于专利)有偿使用,既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尊重,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又能使需要知识产权的企业、行业或地方产业变侵权为合法使用,促进其发展进步。”

实际上,调解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亦受到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涌现出一批好政策和好做法。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处长、一级调研员付明星介绍说,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机制的通知》,这一文件发布后,效果很好。2021年全年,已经推动了265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统一入驻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据统计,2021年全年通过该平台累计受理调解案件2.3万多件,调解的成功率达到7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孙彪提到,北京法院近年来充分运用“多元调解+速裁”机制,促进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一站式多元化解。2020年6月,北京法院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机制规范。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立案阶段依据纠纷性质,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综合运用多元调解和速裁快审等纠纷解决方式,规范立案、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的衔接流程,推动大量纠纷在诉讼前端有效解决。近年来这方面成效也比较显著。

至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调解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中的作用,与会嘉宾也给出很多好建议。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谭剑建议:第一,针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新形势,精心谋划知识产权调解业务发展,着眼于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调解竞争,高起点布局知识产权调解业务,吸收借鉴国际调解机构的经验;第二,要积极争取调动外部资源,凝聚推动知识产权调解行业的发展合力,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支持,推动重大纠纷友好解决、当地纠纷就地解决、行业纠纷业内解决;第三,发挥中国贸促会渠道、人才、专业等特殊优势,推动知识产权调解业务发展;第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充实知识产权调解人才队伍,面向知识产权纠纷较多的地区选聘调解员,面向知识产权纠纷较多的地区和行业选聘调解员,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适度超前选聘调解员,优先考虑在退休的知识产权法官、企业法务人员、专家学者当中选聘调解员。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建议,提升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当中的比例,要向全社会各个产业宣传调解的功能、作用以及它的特点,让业界知道调解、了解调解、接受调解;保证专业学者的专业水平;注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期望做好制度衔接、司法理念调整,还需要通过一些典型、重大调解案件的成功,推动社会更加重视调解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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