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外贸创新发展是今年商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商务部发布了“今年将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的信息。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模式,离岸贸易拥有哪些显著优势,将在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具备哪些优势和条件的城市才能够让离岸贸易花落其家?发展离岸贸易要着重把控哪些风险,解决哪些难题?中国可以借鉴哪些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国际商报特邀业界专家学者围绕离岸贸易的种种热点议题呈现思考,带来解析。
专家圆桌
石先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刘 英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院务委员兼合作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韩 剑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自贸研究院院长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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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何如此重视发展离岸贸易,其在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能够发挥怎样的助推作用?
石先进:离岸贸易是最近20年来形成的新型贸易模式,进口国和出口国交易方根据设在第三国的离岸公司要求,直接完成货物买卖,其间所有物流不经第三国,但贸易结算由第三国离岸公司负责。因此,离岸贸易形式中的贸易公司起到交易撮合、资金结算、信息整合的作用,实现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在双循环的背景下,发展离岸贸易既能够丰富中国当前的贸易形态,也能够在贸易信息整合和贸易资金结算方面增进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融合。未来,中国不仅要做买方或者卖方,也要做全球贸易的交易撮合方。
刘 英:在当下乌克兰危机加大地缘政治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冲击的背景下,中国经济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保证经济增长,尤其需要发展国际贸易。由于离岸贸易能够让货物和资金等更加便利地自由进出,降低买卖双方在跨国贸易中所需的各种时间成本和费用支出,从而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的效率,带动提升经济实力,因此中国尤其要重视离岸贸易的发展以及国际或区域贸易中心城市的建设,此举有助于中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韩 剑:离岸贸易是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国际贸易全球化网络布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近二三十年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国际贸易方式。在全球疫情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新科技革命深度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的背景下,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跨国公司“近岸生产”兴起,趋向多元化、区域化和本土化。离岸贸易作为新型国际贸易方式,对提升地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展区域总部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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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具备哪些优势和条件的城市最有可能成为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
石先进:一是有成熟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的城市,自贸试验区运行经验较丰富,贸易环境较好,当地政府也能够在资源整合、信息整合方面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二是有成熟的离岸金融发展经验的城市,除了订单和信息处理之外,离岸贸易还需要以完善的金融服务为基础,在银行业务之外,需要基金、管理、保险、信托业务、税收筹划和IBC活动等成熟的国际金融配套服务做支撑。三是有较好的国际化环境,在贸易开放、人员交流、资金开放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城市,例如上海、广州、深圳、宁波、杭州、青岛等,当然海南也可以利用国家政策的窗口期发展离岸贸易。
韩 剑:当前,中国发展离岸贸易面临着新机遇,从各地特别是上海、海南近年来的实践看,大力推动离岸贸易发展已经成为集聚高能级贸易型总部、打造国际贸易中心、提升地区在国际经贸格局中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上海、海南洋浦、厦门、宁波、广州等拥有国内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港口,最有可能成为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此外,苏州等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区同样具备条件,可以重点发展供应链枢纽型离岸贸易。
刘 英:同时具备港口等硬件条件以及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软件条件的城市更容易成为离岸贸易中心城市,比如上海、海南三亚、青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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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监管困难、外汇收支便利性不足……更好发展离岸贸易,要着重把控哪些风险,解决哪些难题?
韩 剑: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离岸贸易的监管能力,通过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总体解决贸易真实性审核难题,为推动开展离岸贸易提供重要支撑,充分运用最新信息技术和沙盒监管方式,牢牢守住风险防控底线。二是研究制定鼓励离岸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降低离岸贸易的税率。三是借鉴伦敦、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一流离岸金融中心经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法治环境,打造高效运转的法律机制,形成内外一致的执法口径。四是需要通过便利跨境资金流动来减少离岸和在岸人民币的利差和汇差,降低企业利用离岸转手贸易的载体进行套利套汇的动机。
石先进:当前中国离岸贸易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管理经验和法律规则、业务基础和规模、金融开放条件等方面,与国际一流市场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中国在制度开放性、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方面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虽然拥有较大的贸易规模,但不代表具备较强的国际业务撮合能力。中国需要集聚大量的国际贸易机构、金融和服务机构,具备国际高标准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金融开放程度等条件。此外,中国现有外汇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与跨国公司开展离岸贸易业务的运作模式不匹配,例如结汇、售汇和付汇要求的报关单与外汇核销单,在“三流”分离的状态下离岸贸易公司可能无法提供。
刘 英:首先,控制好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防止资金异常流出。其次,做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离岸贸易区要设在金融发展、金融监管及风险防控良好的地区。最后,做好新型离岸贸易的真实性审查,防止出现虚假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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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特殊形态,已成为伦敦、迪拜、新加坡等国际先进自由贸易港的第一大贸易模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从中可以借鉴哪些经验和做法?
石先进:降低企业开设成本和运行风险是关键。比如,新加坡政府为企业家新设公司提供各类优惠,包括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土地集约化免税额计划、综合投资奖励计划、并购计划、先锋企业奖励计划、发展与扩展奖励计划、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税务优惠、飞机租赁计划、企业研究奖励计划、新技能资助计划、土地善用补贴等。同时,新加坡政府鼓励开展国际贸易,协助公司开拓海外业务,大幅降低企业开办风险。
韩 剑:典型的离岸贸易发展具有一定的共性:一是便利开放的国际贸易环境。通过优化物流服务、提高资金结算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政策形成离岸贸易吸引力。二是税制简单且税负较低的税收环境。典型自由贸易港通过简化税收制度,精简涉税交易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拓宽贸易商盈利空间。三是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可为离岸贸易发展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确保跨地域贸易的安全性。四是完备高效的贸易服务体系。典型的自由贸易港均建立了高水平的信息化平台,通过贸易数据的多部门共享提升贸易服务水平。
刘 英:伦敦、迪拜和新加坡等国际先进自贸港的离岸贸易有几点经验可以借鉴:
一是建设与离岸贸易相匹配的金融中心。通过建立离岸贸易结算中心使跨境贸易的资金结算更便利。
二是对离岸贸易进行税收减免并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自贸港,需要创造与之相匹配的便利化条件,实行有竞争力的税收减免政策。
三是有与之相匹配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相关的金融、法律、财会等中介机构的支持,需要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的支持。